中国山东网·新感知5月19日讯 5月19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公安厅负责同志等介绍山东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工作情况。
记者从会上获悉,按照公安部及金融监管总局的部署,山东金融监管局联合公安机关在全省组织开展了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集群打击行动,该项工作正在进行过程中。本次行动重点打击的有非法存贷款中介服务、贷款领域恶意逃废债务、信用卡领域不正当反催收、保险领域非法代理退保理赔等四类非法金融中介。主要有以下共同特征:
通过宣称“内部渠道”“ 特殊关系”“无需审批”“洗白征信”“轻松化解债务”“达不到预期全额退款”“零风险高回报”等噱头吸引消费者,实则通过伪造材料、恶意投诉等不法手段牟利,甚至涉嫌犯罪。
在签订服务协议时对相关业务表述模糊不清或缺失,要求客户支付高额手续费,并通过现金或第三方账户而非机构对公账户进行资金往来。
要求客户提供大量个人信息,单独申请手机卡、银行卡或提供专门银行卡、手机号或设置呼叫转移供中介使用的。存在将个人信息进行倒卖或利用相关信息申请贷款、信用卡、开办企业等风险。
金融消费者可以从以下方面避免自身合法权益受到非法金融中介的侵害:
通过正规途径进行协商维权。在产生纠纷时,建议消费者首先与金融机构协商解决,可以通过联系购买金融产品或服务的金融机构电话或客服人员或前往金融机构网点进行反映,也可以通过金融机构官方客服热线、投诉维权热线找到当事金融机构的上级机构反映。如果协商不成,可通过向行业纠纷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金融监管部门投诉、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向法院起诉等途径进行维权。
提高风险意识,警惕高收益承诺。对“零风险高回报”等宣传承诺保持警惕,尤其是来自陌生电话、小广告、“扫楼”推销、主动搭讪、自媒体等渠道的信息。对费用标准多方咨询,拒绝预付高额手续费。对宣称自身具有法律、金融等行业资质的中介,可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应行业协会官网等渠道核实其资质。
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不随意透露个人敏感信息,避免将身份证等证件原件交予他人,在证件复印件或照片上添加“仅限XX业务使用”等字样。定期查询信用记录,尤其是检查是否有异常贷款或信用卡申请记录。
加强金融知识学习。对常见非法金融中介的牟利手段、潜在风险等进行了解,学习常见金融产品的基本知识、运行流程等,增强识别能力。
中国山东网记者 张敏敏 报道